2005中央音乐学院、北京舞蹈学院、福建省
自考办联合举办艺术(业余)水平考级简章
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学习艺术知识、提高艺术水平、加深艺术修养提出了迫切的需要,在中、小、幼学生中开展校外艺术水平考级活动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国民素质的一项有益形式和内容。教育系统自93年开办“考级”以来,加强对全省各类音乐水平(业余)考核与鉴定工作的领导,把握正确导向,宣传“音乐考级”目的意义,坚持原则、坚持标准,确保考级评定的权威性与公正性,连续21年(1984-2004年)举办暑期“少儿钢琴夏令营”,邀请全国一流钢琴家来闽指导培训专业老师和优秀学生,提高了我省钢琴的教与学的水平,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在全国的赛事中取得佳绩。
为使这项工作进一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并加大工作力度,根据省文化厅《关于同意开展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的批复》 (闽文人[2003]2号),从2003年开始,我省艺术水平考级已与中央音乐学院和北京舞蹈学院联合举办,证书由福建省自考办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委员会与中央音乐学院、北京舞蹈学院共同颁发。中央音乐学院是我国重点高等音乐学府,也是唯一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的艺术院校,其校外音乐水平考级委员会由国家级专家、权威组成,办业余学习音乐的人们提供国家级的社会普遍认定的权威性的水平鉴定,为学生的学习及音乐教师的教学提供一流的指导意见。
中央音乐学院各专业的考级教程,均是按“需学一年左右的时间进一级”的总体思路,由富有经验的专家们编写的。广大的业余学习者如能重视并参照这一规则来指导自已的学习,将会少走弯路,稳步前进。
一、 考 级 项 目
开设11个专业:A、手风琴;B、钢琴;C、电子琴;D、小提琴;E、声乐;F、二胡;G、琵琶;H、扬琴;I、古筝;Y、音乐基础知识;Z、中国舞(注:英文字母即专业代码。)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中央音乐学院各专业演奏水平定为1~9级,省级证书1~10级与去年相同,中国舞共分十三级,今年只考1~6级。凡学过以上艺术专业,具有一定程度的艺术爱好者(不受年龄、性别和职业限制,考试标准相同)均可报名参加考级。
三 、 报 名
1、
报名时间: 1月31日至6月10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各报名点务必及时分类(报中央音乐学院或本省要分准确)汇总上报。
2、
报名地点:厦门市星星河琴行 地址:湖滨南路304-306室(福联大饭店对面)
3、
报名热线:5859378、5854773、5853941
4、
报名手续:
A、交3张同底片的一寸免冠近照(彩色、黑白均可,相片背面用铅笔写上考生的姓名、准考证号、专业、级别、出生年月五项内容)
B、认真填写:准考证、报名表,要求如下:a 字迹端正、项目齐全、内容准确。 b 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邮编及电话均要填写详细、准确、清楚;指导老师需填明,以备评全省优秀指导教师所需。c 报考级别请考生与家长事先征求指导教师意见,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考虑好选定相应级别,办完报名手续之后,一律不再办理改报、退报手续。
C、按规定交纳考级费、办理报名手续。标准如下:
1~2级80元;3~4级100元;5~6级120元;7~8级140元;9~10级160元。
以上含报名费10元,证书预收费15元(若不及格者退还证书费)
“中国舞”收费根据北京舞蹈学院规定,标准如下:
1~2级100元 3~4级120元 5级130元 6级140元 另收报名费20元
四、 使 用 教 材
钢琴:
中央音乐学院证书使用教材:《海内外音乐考级~标准教程(业余)》{中央音乐学院钢琴考级专家委员会编,1993年华文出版社出版及另外三套2000年后由中央音乐学院周广仁教授主编的《海内外》钢琴教程均可参试(本省证书可沿用往年使用的教材)}。
1、
基本练习:各级考生按相应级别规定范围的后三个调准备,考试时抽查其中一组。
2、
曲目:(1)各级均须准备4首乐曲(即练习曲、复调、大型乐曲、小型乐曲四类曲目各一首),华文版A、B组不可交叉使用,考生也可按如下调整准备:中央音乐学院教材各级曲目中的第3首~大型乐曲(奏鸣曲)是必弹曲目,基本练习及其余3首曲目(第1、2、4首)可任选其他版本(三套、四套、混编、跨世纪版)中的高一级的基本练习及1、2、4首参试。(基本练习均练规定范围的后三组),按以上要求参试合格者均可发给中央音乐学院证书。
电子琴:
中央音乐学院王晓莲主编《电子琴教材教程》(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1、
基本练习按照教材中的要求准备(均练规定范围的后三个调)由考官抽考一个调。
2、
曲目:在各级规定范围内演奏3首——①练习曲1首;②规定曲目1首;③自选1首。7~9级的视奏,编配伴奏,即兴演奏的程度内容仅限教材内。
也可按如下调整准备:中央音乐学院(电子琴)教材各级中的规定曲目必弹,基本练习及自选曲目可任选其它版本(二套、三套、重奏作品集)中的一套参试。
手风琴:
中央音乐学院编《手风琴教材》(南海出版公司出版)
1、
基本练习(按教材规定范围练)
2、
练习曲
3、
乐曲:复调一首、中、外乐曲各一首
也可按如下调整准备:中央音乐学院:“手风琴”教材各级中的必考曲目(即音阶、练习曲、复调),中、外乐曲各一首任选其它版本教材演奏。
小提琴:与往年相同
《小提琴教级教程》(赵惟俭主编,南海出版社出版)
1、
音阶与琵音自选一个调演奏,六级以上加双音阶(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2、
练习曲自选一首带※记号的演奏;
3、
协奏曲按各级规定的乐章演奏;
4、
自选一首外国乐曲或相应级别的《中国乐曲》
△二胡、琵琶、扬琴、古筝、声乐各级目录附后(附件二),本省均自选两首曲目参试,中央音乐学院详见目录要求。
音乐基础知识(待师资培训后举办考试)
《音乐基础知识测试范围》(1~5级、中央音乐学院赵惟俭、方季年主编)
《音乐基础知识测试题集》(1~9级、中央音乐学院赵方幸主编、朱有臻、方季年执行主编)
△
今年报考本省证书的考生仍可延用往年使用的教材,合格者发本省证书。
中国舞:
《中国舞等级考试教材》(北京舞蹈学院主编,孙光言主编,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教师:需通过北京舞蹈学院培训并取得教师资格证者方可持证上岗。
学生:由取得北京舞蹈学院颁发“中国舞”教师资格证书的舞蹈老师培训后按各级(今年1~6级)的要求报名参试。
五、 考 试 及 发 榜
1、
考试时间:
①钢琴等中西乐器8个专业及声乐考试时间安排于7~8月间进行,省自考办考级委员会于7月10日前将考试(含中音、本省)日期及考点公布于各报名点,届时考生可向报名点查询。
②音乐基础知识考试时间待定。
③“中国舞”考级时间7~8月,具体时间由北京舞蹈学院安排,福建基地将于6月30日前通知各报名点。考生届时可到报名点查询。
2、
查询考级结果及领取证书。
⑴ 8月15日开始可以拨打电话9616893210(闽博士通信息台)查询已考9项专业成绩。查询请直接输入专业代码及准考证号即可,专业代码为:A手风琴~01 B钢琴~02 C电子琴~03 D小提琴~04 E声乐~05 F二胡~06 G琵琶~07 H扬琴~08
I古筝~09 Y音乐基础知识~10 Z中国舞~11
例:钢琴考生准考证号码为闽B10107015,查询时拨通961683210,听到提示音后输入0210107015(02为钢琴专业的代码)即可。(信息台为有偿服务)
⑵ 10月30日开始,考生凭准考证到各报点领取证书和评审表(未通过者没有证书,凭准考证领取评审表和退还证书费15元)。
六、 注 意 事 项
1、
考生按时在指定地点候考,自觉遵守考场纪律。
2、
所有专业考试必须背谱(在职人员可例外)
3、
报考中央音乐学院各专业4~9级及小提琴演奏文凭级不准跳级,如属第一次参加考级或有能力要求跳级的考生,须加试前一级的重点曲目(加试部分允许看谱演奏)。本省允许跳级。
加试内容如下:
钢琴:前一级第三首大型乐曲。
手风琴:前一级必考曲目。
电子琴:4-6级第一级练习曲、乐曲各一首;7-9级前一级乐曲两首及视奏(跳8级)配伴奏(跳9级)。
民乐:前一级带*乐曲一首。
小提琴:前一级协奏曲。
声乐:前一级规定的曲目自选一首。
4、
考级中,评委可以要求考生在乐曲任何段落开始或终止演奏。
5、
无准考证者一律不准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6、
考试内容和方式严格按照各专业的考级教程、考级曲目等有关规定进行,除钢琴外,其他专业均需自带乐器(须贴上考生姓名以避免拿错),声乐考生自带伴奏或录音带及CD片。
7、
为方便考生顺利购到中央音乐学院华文版钢琴教材(每套四册48元),在报名点厦门星星河琴行备有此教材,考生和家长可直接与报名点联系。
请考生及家长仔细阅读本简章,并自觉遵守简章中的各项规定,谢谢合作。
欢迎参加艺术(业余)考级
福建省自考办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委员会
二0 0五年元月